十八世纪的英国,有一位多少被人忽略的作家华尔浦尔(Horace Walpole),但是许多读者都听说过他的名言:“对于感受的人来说,生活是一出悲剧;对于思考的人来说,生活是一出喜剧。”(Life is a tragedy to those who feel? a comedy to those wh
正是此人,在1764年创作了一部充满罪恶、暴力和凶杀的小说。小说的背景是中世纪、是所谓的“哥特式”城堡,即《奥特朗托城堡》(The Castle of Otranto);小说的副标题则是“一个哥特故事”(A Gothic Story)。由此,便有了“哥特小说”之谓,便有了我们关于中世纪城堡和修道院的一切联想。与之相伴,哥特式的建筑风格也被逐渐定型于恐怖、怪诞、神秘的文学叙述。
甚至在当代的“学者小说”中,我们仍然可以通过艾柯(Emberto Eco)的《玫瑰的名字》《福科摆》《昨日之岛》,托尔金(John Ronald Tolkien)的《指环王》等等,读到“哥特式”场景与某种特定氛围的天然联结。“哥特”本来与文学无涉,而何以标志了文学的风格、又铸就了文学的想象呢?
以外部环境解释文学的内在风格,其实并非华尔浦尔、或者任何一位英国人之所长,最著名的例子倒是法国批评家斯塔尔夫人(Stael)和泰纳(Taine)。有趣的是,这两位法国人都注意到欧洲“南方”与“北方”的深刻差异。其中“北方”所代表的精神气质,恰好带有某些本然的“哥特”意味。
在他们看来,欧洲的南方人“住在可爱的风景区,站在光明愉快的海岸上,向往于航海或商业,并没有强大的胃欲”;北方人“住在寒冷潮湿的地带,深入崎岖卑湿的森林、或濒临惊涛骇浪的海岸,为忧郁或过激的感觉所缠绕,倾向于狂醉和贪食”。因此,“南方”的古希腊-罗马文化和拉丁传统,“倾向于……情感和气质方面的发展”,法国就是典型;“北方”则关联于基督教的骑士制度和日耳曼民族的激烈情绪,“喜欢战斗流血的生活”,英国和德国都属于此类。
在这样的基础上,“南方”与“北方”(地域)、“希腊罗马传统”与“中世纪的骑士制度”(时代及社会体制)、“多神教”与“一神教”(文化形态和宗教观念),都被纳入了文学性质的讨论,也都可能与我们面前的这部“哥特小说”隐约相关。但是在上述讨论中付之阙如的,却正是“哥特小说”。甚至英国人自己的批评家赫兹利特(W.Hazlitt),也认为华尔浦尔的“哥特小说”只不过“使人感到惊骇,但对想象力不起作用”。乃至二十世纪又有更加刻薄的“酷评”,指称“哥特小说”是“书商和书刊经营者”对于大众趣味的“迎合”。
以“经典”的阅读传统而论,“哥特小说”始终是不入流的。与之相对照,托尔金的《指环王》却在英国Waterstone和美国Amazon两家书店评选的“最伟大小说”中,两度获得桂冠。我们也许只能说:华尔浦尔所开启的那些“哥特小说”,实在是生不逢时。
但是无论如何,历来的读者其实并不特别在意批评家的口味。华尔浦尔似乎已经暗示过我们:阅读小说的人多半是在感受,却未必那么认真地思考。而这“感受”同样可以是认真的。习惯于思考的批评家,往往用过于严肃的标准框范一切对象,结果有时倒使自身成了一出“喜剧”。因为在任何严肃的思考之上,可能还有“上帝在发笑”。
总之,“哥特小说”读则读矣,不一定要去追究它们是否与基督教有关、是否真的被历史所“低估”。否则,岂不无趣?
(《丽姬娅――经典哥特小说集》,〔美〕爱伦坡等著,中国华侨出版社即将出版)